更新日期:2019-06-03 04:20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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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陵区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》要求,经网上申报、现场材料确认、体检等程序,现将体检结果及证书发放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合格及证书领取人员名单
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http://gl.yangzhou.gov.cn/gljyj/tzgg/201905/4c18d105b2da407bb8eae0fdbf322301.shtml
二、发放时间
2019年6月10日— 11日
(上午9:15—11:30,下午14:15—17:00)
三、发放地点
扬州市汶河小学(西门街校区)(扬州市四望亭路16号)
四、领取要求
1.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证书发放地点领取证书。
如本人不能领取,委托他人代领的,须出示代领者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委托书(另附代领者的身份证复印件,并注明申请者联系电话),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的,请代领者出示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(电子版)。
2.凭普通话成绩证明或证明报名的人员须持普通话证书原件领取证书。
3.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领取证书。
4.领取人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。
5.领取的材料包括:教师资格证书一本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份。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,请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。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,必须凭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,否则不予受理,请妥善存档保管。
补充说明:
1.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,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,可以先进行认定,但证书暂缓发放。孕期结束后,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,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。
2.6月10日- 11日当天未来领取证书的,请到广陵区教育局(沙湾北路滨水路66号)组织人事科领取,带身份证;
3.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,请领到毕业证书后,带好身份证原件、毕业证书原件到广陵区教育局(沙湾北路滨水路66号)组织人事科领取,领取前请先电话联系,联系电话:0514-87365503。
课程报名咨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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